擋煙垂壁外觀
擋煙垂壁應設置永久性標牌,標牌應牢固,標識內容清楚。
擋煙部件表面不允許有裂紋、壓坑、缺角、孔洞及明顯的凹凸、毛刺等缺 陷;金屬材料的防銹涂層或鍍層應均勻,不應有斑剝、流淌現象。
擋煙垂壁的組裝、拼裝或連接等應牢固,符合設計要求,不應有錯位和松 動現象。
擋煙垂壁材料
擋煙垂壁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
制作擋煙垂壁的金屬板材的厚度不應小于0. 8mm,其熔點不應低于7記'
制作擋煙垂壁的無機纖維織物的拉伸斷裂強力經向不應低于600N,緯向不 應于300N,其燃燒性能不應低于GB8624 A級。
制作擋煙垂壁的玻璃材料應為防火玻璃,其性能應符合GB15763. 1的規定。
擋煙垂壁尺寸與極限偏差
擋煙垂壁的擋煙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,其最小值不應低于500年最大值不 應超過申請檢測產品型號的公示值。
采用金屬板材、無機纖維織物等制作柔性擋煙垂壁的單節寬度不應大于4000mm。
擋煙垂壁擋煙高度的極限偏差不大于土 5mm。
擋煙垂壁單節寬度的極限偏差不大于± 10mm。
擋煙垂壁漏煙量(柔性)
在(200 ±15)°C的溫度下,擋煙部件前后保持(25 ±5)Pa的氣體靜壓差 時,其單位面積漏煙量(標準狀態)下不應大于25m7(m2. h);如果擋煙 部件由不滲透材料(如金屬板材、防火玻璃等剛性材料)制造,且不含任 何連接結構時,對漏煙量無要求。